11月26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1次学习会议,进行全面依法治国专题学习。党组书记、院长王波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高标准、更强担当,坚定不移地为实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而奋斗。
会议强调,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要始终坚持法治思维。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时代课题。作为基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现代化的司法理念,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
会议要求,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要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会议指出,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要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持人民立场,深入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