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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慧萍等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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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30 09:06:54 打印 字号: | |

2019年8月30日,长沙市岳麓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任命邓慧萍等同志为我院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邓慧萍等186名人民陪审员任期于2024年8月30日届满;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任期届满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邓慧萍、侯艳、黄娓、李秋莲、刘桂香、马国钧、粟利先、唐丽君、王建芝、易洪炜、张莲芳、张永玲、王益明、虞典文、艾哲敏、黄兵平、雷伯琼、彭建成、宋红、王运香、肖红丽、刘金阁、易建辉、张利纯、谭亚、齐青山、陈要能、耿立刚、胡小晓、黎晓君、刘明玉、刘延斌、刘跃红、柳厚祥、任合明、舒洪波、余刚、杨晖、姚立君、陈严、李思远、黄淑上、王博、彭红英、徐红霞、林建明、张星霞、刘爱华、樊利花、胡红芳、胡科萍、冯金玲、甘跃飞、罗燕安、唐燕纯、管连荣、谢铜文、郑小平、刘爱云、张曼、张湘凝、范巧清、任辉、郑湘午、李世萍、虞丽平、周端良、肖喜、马佳琳、李升、曹斌、邓晶、黄协桃、王济荣、吴刚、伍勤喜、江铁、吕艳云、王漫、李曙、张蔚、栗霞、罗慧、王令斌、肖习文、刘春艳、袁晓娇、刘柱、罗琮凯、刘军、李娟、李春柏、龚小妹、杨雄、龚红伟、彭建明、段勇军、刘栋梁、彭毅、李建辉、杨宇、邹寿明、李伟、彭贵林、谷颖娟、李艳、周灿、张建兵、陈忠杰、戴荆柯、孙峄嵘、杨国春、谭明哲、陈立新、张伟红、闵利娟、陈蒙、喻亮、李胜强、雍光明、苏志刚、戴正午、王娲、谭波、孙红艳、李曦、蔡超、李东方、杨林、王婷、张涛、邹静、周霞玲、郑凌、易撼宇、任静、谢桂香、项瑰莲、杨清树、李佳锴、周佑良、段水平、毛淋波、柳键伍、周磊、彭又红、谭自然、王文礼、王小先、谭胜、夏佳涛、唐谷平、周虎、张丽珊、杨海燕、陶庄、冯江滨、曹志雄、黄曼宇、夏瑜、冯晟、李伟明、梁卓、周玄、余露璐、邓炼高、喻秀春、王浩、阳红东、沈秋盛、杨庆林、陈文权、王桂喜、徐喜、李小林、戴坚、刘妙常、黄拥军、谢依、廖柯、陈干、任正明、王勇、杨维康、沈亿、谭志国

特此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欧阳希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