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游戏的流行,游戏语音群成为玩家交流的重要平台,也成为了诈骗分子活跃的新场所。近期,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个这样真实的案件。
张某富为图财,经常混迹在某游戏语音平台的公共频道群聊中,伺机实施诈骗。待摸清群聊人员之间关系后,张某富会锁定目标人物,通过修改昵称及头像的方式,冒充与目标人物关系密切的朋友进行交流。交流中,张某富会编造虚假事由从对方处获取钱款。对方通常按照张某富的要求将钱款转至指定的网络平台账户中。不久后,张某富再将诈骗资金全部转移。后由于该网络平台账户要求实名,张某富遂向其同乡张某周提议由张某周帮助其转移诈骗资金。张某周明知张某富行为系犯罪仍答应帮助其转移诈骗资金,并直接向张某富交付现金。截至两人被抓获之日,两人以上述方式先后实施诈骗,金额达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富、张某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张某富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张某周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另,两人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综合考量张某富、张某周两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富、张某周有期徒刑九个月、七个月,均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