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发生在亲戚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李某和陈某是亲戚关系。陈某因资金需求陆续向李某借款1300余万元,每笔借款约定月利率均为20‰。在偿还了大部分欠款以后,陈某表示无力偿还余下的借款本金和利息。经双方协商未果,李某向岳麓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令由陈某偿还借款本金390余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未如期履行义务,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经多轮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发现陈某名下无可执行财产,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对此,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限购和失信给生活带来的不便迫使陈某现了身。陈某表示,未及时偿还借款,实属能力有限,希望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考虑到双方是亲戚关系,执行干警在对陈某进行释法析理的同时,对李某也进行了劝导沟通。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李某自愿放弃利息,陈某则偿还了所欠本金。
至此,该起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