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段某与刘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刘某因资金周转需要陆续向段某借款6万元,并在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在约定日期来临之际,刘某仅向段某偿还1万元。因多次催要无果,段某向岳麓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令刘某偿还段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逾期利息。
本以为一纸判决能要回欠款,可事与愿违,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对刘某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因刘某始终拒绝配合执行,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如此一来,刘某终于现了身。刘某表示,其本意并非欠债不还,实属经济周转困难。他希望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顾及昔日好友关系,同时考虑到刘某实际困难,段某同意放弃利息部分,仅收回本金5万元。
在法院的主持下,段刘二人签下执行和解协议。当天,刘某按照协议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