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申请执行人在法院办理领款手续)
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刘某某在隔离结束后积极筹款,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2016年5月,刘某某因资金周转向朋友的姐姐岳某某借款10万元。约定的还款时间过后,刘某某仅偿还了本金2万元,一番协商未果,岳某某将刘某某诉至岳麓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刘某某支付岳某某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一直未履行,岳某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刘某某名下的银行及财付通(微信)账户进行了的冻结。但在与刘某某联系过程中,法院得知,刘某某目前身在疫情封控地区,处于居家隔离阶段,筹款困难,且隔离期间微信账户被冻结给生活带来了很大不便,希望法院能够解除,并表示一旦当地疫情缓解,会马上筹款还钱。
法院随即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告知了刘某某现在的处境,征求其对解冻微信账户的意见。
“疫情期间,大家都不容易,我同意解冻。”申请执行人爽快地答应了法院的建议。
果然,刘某某没有食言,在账户解冻后的不久,主动将欠款打到了法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