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申请执行人的方案,同意和解。”近日,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析理和强制执行震慑下,一起追偿权纠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马某与湖南某工程机械公司就欠款偿还方式达成一致。
马某在黑龙江经营了一家混凝土制造公司,2018年在湖南某工程机械公司以按揭方式购买了总价值1100余万元的设备,但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因此,工程机械公司将马某诉至岳麓区法院。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但之后,因马某并没有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工程机械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岳麓区法院执行干警紧急赶赴黑龙江,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找到了马某和涉案设备。
“我现在的确没钱,但是,设备也不能被查封。”见到执行干警,马某表示,没了这些设备,自己更加还不起钱。
见其中一些涉案设备正如马某所述仍在工作中,执行干警一边向马某分析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一边与工程机械公司积极沟通,希望找到一个让双方都能接受的执行方案。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工程机械公司同意,只要马某先偿还部分欠款,此次就只查封部分设备以保障马某的继续经营。见此,马某当场偿还了工程机械公司40万元,并承诺其余欠款在年底一次性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