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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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在本院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进行报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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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21 14:57:4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担保机构在诉讼保全过程中提供的第三方信用担保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提高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本院决定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选用一批诉讼保全担保机构,列入本院诉讼保全担保工作的参考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院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取得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颁发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诉讼保全担保业务;

2、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本数),有3年以上持续经营纪录且近两年连续盈利;

3、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拒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记录;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机构愿意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

(1)申请人经济困难,法院决定给予司法救助或法律援助的;

(2)其他确需担保机构提供无偿诉讼保全担保的情形;

5愿意在银行设立保证金帐户,交纳足额保证金,由银行进行监管,监管期间,该保证金帐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支付。因保全错误承担赔偿责任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保证金被扣划时,应及时补足;

6按规定足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

7、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架构,已建立严格的担保评估制度,业务操作流程规范,风险控制能力较强,配备或聘请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才;

8、能按照本院要求,及时向本院提供财务报表、开展担保业务情况统计表等相关资料;

9、公司及其股东承诺对担保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二)在本院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保险公司,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开设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险种,并经中国保监会备案;

2、符合第(一)条3、4、7、8、9项情形。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在本院管辖范围内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书;

2、省级或市级金融工作部门的推荐函;

3、经过年检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贷款卡,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验资报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会计情况)及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上年度及最近三个月的税务申报表,上年度及最近期湖南省融资担保行业业务信息监管预警系统财务、业务报表(经市级以上金融工作部门盖章确认);

6、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出资情况(需工商部门盖章确认),近两年来在法院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案件清单及相关文书,近两年来仲裁、诉讼、执行案件(含已结与未结)清单及相关文书情况,近两年来承担担保赔偿情况清单及相关文书材料

7公司章程、项目评估审核制度、保后管理制度、偿付及资金补充机制、担保费用收取标准、准备金提取及管理等内部制度文件;

8、上年度及近期银行存款(含存出保证金)对账单;

9、融资性担保公司愿意足额交纳、及时补足且监管期间不予以支取或撤回保证金的承诺函;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股东对担保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函;愿意承担本院指定的无偿担保义务的承诺函;银行愿意对保证金账户进行监管且监管期间对该帐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支付的承诺函;

(二)申请在本院管辖范围内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保险公司,应按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书;

2、省级或市级保险管理部门的推荐函;

3、总(分)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经保监会备案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条款及保险费率条款的批件、投保单、保单、保单保函样式;

5、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财务情况),近三年的偿付能力报告;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相关业务介绍;

7、公司担保业务相关管理制度;

8、近两年来在法院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案件清单及相关文书,近两年来与保全担保业务相关的仲裁、诉讼、执行案件(含已结与未结)清单及文书,近两年来承担保全担保赔偿情况清单及相关文书材料

9愿意对担保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及承担本院指定的无偿担保义务的承诺函。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8月6日

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69号岳麓区人民法院5楼司法技术室520办公室

联系人:吴建兵 0731--89836916

        胡淋伟 0731--89836916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长沙地区以外的机构报名,本院不予受理。

2、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份,将相关证照原件带来验证,同时将扫描件发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申请单位名称(邮箱号:124861821@qq.com)。

3、所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并加盖公章,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和入选资格。

4、机构还需填写报名申报表、股东明细表、法务人员情况登记表等,以上表格均可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网(网址)自行下载。

5、本院根据机构的报名申报,对相关材料核验审查并视情况进行考察,从中择优选定后公布。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申报表

 
责任编辑:胡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