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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公开招录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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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1-31 15:07:03 打印 字号: | |

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充实法院队伍,我院向社会公开招录法官助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考、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合同制法官助理岗位10名。


三、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法律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电脑操作能力;


4、身体健康,无不宜聘用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者;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者;


在原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被原单位辞退者;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料传真报名和特快专递报名等方式进行。


1、报名流程:


(1)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2月1日-2月14日。


(2)报名方式: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扫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司法考试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以及本人简历、彩色免冠证件照后发送到我院政工室参加资格初审(邮箱及地址等信息附后)。


2、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招聘。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考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由法院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和阅卷。考试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发放的《准考证》或者通知为准。


(三)面试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见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见面试。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天有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每名面试对象的面试时间约为5分钟。面试实施方案由我院另行制定。


(四)体检


按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比例折算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书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选。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聘用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我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合格者与我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对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态度、能力表现、岗位适应、工作绩效等情况分月考核。


五、待遇与管理


试用期满后年薪为60000元左右(含五险及绩效奖等),相关工资待遇可根据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适当浮动。我院提供工作用餐,并可优先安排集体宿舍。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69号


联系电话:88926139


邮箱地址:604166885@qq.com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31日

责任编辑:刘思源